(按姓氏笔画排列 )
王人博(博士生导师)
王人博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1979年进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,1983年获法学学士学位,后留校任教,1986年在母校攻读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,198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,1999年攻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业,200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。在母校任教时,先后被评为讲师、副教授、教授,曾任《现代法学》和《西南政法大学学报》主编。2002年调中国政法大学任教。 王人博讲授的主要课程有《中国宪政史》、《西方宪政文化》、《西方人权史》和《外国法制史》等。 王人博的研究方向是宪政(法治)理论和宪政史。他是国内著名的法治理论和宪政史研究的专家。 王人博教授著述甚丰。他的代表性学术著作有:《法治论》(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,2000,2002年),《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》(法律出版社1997年),《宪政的中国之道》(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)等;他的代表性论文有:《宪政的中国语境》、《权力与技术》、《民权词义考论》等。王人博教授和程燎原教授合著的《法治论》,内容颇有深度和创新,是上个世纪80年代在母校、以至国内外法学界极有影响的一本学术专著,是最早提出“法治论”和“依法治国论”的名著。王人博教授的个人专著《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》和《宪政的中国之道》在国内外法学界都有很大的影响。
授课时间及课程:
2007年10月5日 《宪法学专题研究》
王传丽(博士生导师)
中国政法大学教授,博士生导师,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;北京、深圳、石家庄、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北京国际法协会副会长,北京市法学会理事中国太平洋学会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,委员。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,中国国际法学会 常务理事,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 常务理事,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 获奖情况: 《国际经济法概论》1992年获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一等奖; 《比较外资法》 1995年获国家教委首届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;国家教委第二届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奖; 《国际经济法学》(第一副主编) 1996年获国家教委中青年优秀成果奖; 《国际贸易法》(主编)(司法部九五规划现代法学教材)2000年获司法部“九五”规划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; 《市场经济与反不正当竞争法》1996年12月获司法部直属院校“八五”期间优秀论文奖; 1995年被评为:北京市优秀教师;全国优秀教师; 1996年被评为:全国司法系统英雄模范; 1997年当选“十五大”代表。
授课时间及课程: 2007年10月13日 《国际经济法学专题研究》
卞建林(博士生导师)
江苏泰兴人,1953年10月出生,汉族,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,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会长,诉讼法学与证据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。 1991年获得博士学位,为我国第一位诉讼法学博士。1993年8月至1994年8月在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,1999年8月至2000年8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、耶鲁大学法学院作高级访问学者。
授课时间及课程: 2006年12月18日 《证据法学专题研究》 2008年5月6日 《刑事诉讼法学专题研究》
王保树(博士生导师)
现任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、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、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。兼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、北京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、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、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、国家行政学院、国家检察官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。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、副所长,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。1997年1月,被国家人事部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。曾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(1999年4月-2002年7月)
授课时间及课程: 2008年5月5日 《商法学专题研究》
龙卫球
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法学博士。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,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,《中国法学教育状况》编委。1985—1989年,江西大学法律系,获法学学士学位; 1989.7-1991.7,江西省基层政府部门工作; 1991—1993年,中国政法大学,获法学硕士学位;1994—1998年,中国政法大学,获法学博士学位。1993年12月起,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;2001年起任民法研究所副所长;2005年调入比较法研究所,兼任《比较法研究》副主编,法律硕士学院学术暨学位委员会委员;2005年起兼任中国政法大学首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。1998—1999年,入选美国富布莱特项目,赴美研修;2002.12-2003.8,2003.12-2004.11,在哈佛大学研修。2007年获宝钢教学奖;2006年获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”资助计划;2004年获北京市优秀教师;2003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教学名师奖、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学奖;2002年获教育部杰出青年教师资助项目;2002年获中国政法大学“杰出青年教师”;2002年、2006年先后两届获中国政法大学“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”荣誉。
江 平(博士生导师)
1930年12月出生,浙江省宁波市人。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、民商法博士生导师,曾担任政法大学的校长。 专业方向:民商法。江平教授从教四十余载,他以深邃敏锐的思想和宽宏仁厚的人格熏陶了几代学子,影响了整个中国法学界,乃至中国的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。他是一位杰出的法学思想家、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。 社会兼职: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会长;北京仲裁委员会主席;《物权法》和《民法典》起草专家组组长;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。
授课时间及课程: 2006年10月9日 《民商法前沿讲座》
李永军(博士生导师)
1964年出生,民商法博士、博士后,教授,博士研究生导师。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所长、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。发表过多本专著,主要有《商法》、《合同法原理》、《破产法律制度》等,1995年获得国家博士后优秀研究奖、政法大学曾宪梓教学奖,2001年被列入北京“百人工程”培养人选。
授课时间及课程: 2007年3月18日《民法学专题研究》
刘佑生 (博士生导师)
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、教授,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副主任、秘书长。曾任《检察日报》党委书记、社长、总编辑,著有《司法实用逻辑》、《总编观察》等书。1993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。
授课时间及课程: 2008年5月4日 《和谐语境下的公平正义》
刘家琛(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)
1937年10月生,四川三台人。195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。196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61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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